大學入學
大學是高中(普通科)畢業生主要的升學道路,高職(技高)學生也可透過相應的入學管道進入就讀。
108課綱上路實施,大學考試招生連動一起調整,並採取銜接配套措施,以緊密結合高中育才及大學選才:
- 命題精進,採素養導向命題、混合題型、卷卡合一
- 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書面備審資料參考學習歷程檔案
- 考科減少,減輕學生壓力,指考改為分科測驗,採45級分制
- 招生(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辦理期程向後延,高三學習更完整
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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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考試時間 | 命題範圍 | 題型 |
學科能力測驗 | 高三寒假時 | 「部定必修」 採素養導向命題 |
使用混合題型 且卷卡合一 |
分科測驗 | 高三畢業後 | 「部定必修」 「部定加深加廣選修」 採素養導向命題 |
使用混合題型 且卷卡合一 |
高中英語 聽力測驗 |
每學年上學期 舉辦兩次 |
涵蓋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英文」課程綱要所訂之第一至第四學期必修課程 | 以40題選擇題方式進行測驗 |
一、學科能力測驗
為測量學生「基本核心能力」之測驗。
- 命題範圍:「部定必修」,採素養導向命題
- 考試時間:高三寒假時
- 題型:使用混合題型,且卷卡合一
考試科目包括國文(含國語文寫作)、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等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均採級分制,用於個人申請入學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用於考試分發入學時各科最高為45級分。
二、分科測驗
111學年度指考將改為「分科測驗」,為測量學生「關鍵學科能力」。
- 命題範圍:「部定必修」及「部訂加深加廣選修」,採素養導向命題
- 考試時間:高三畢業後
- 題型:使用混合題型,且卷卡合一
111學年度起,分科測驗國英數三科不重複考(僅數甲為兼顧高度數學需求校系),考試科目包括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改採級分制,用於考試分發入學時各科最高為 45 級分,避免因各科性質不同、題目難度不同,直接相加比較時,對部分考生不利的情形。
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簡稱英聽測驗,是配合普通型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內涵,以適切之題型,針對高中學生英語聽力進行的一項綜合評量。
- 命題範圍:涵蓋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英文」課程綱要所訂之第一至第四學期必修課程。
- 考試時間:每學年上學期,舉辦兩次
- 題型:以 40 題選擇題方式進行測驗
測驗結果可由各大學校系自訂是否設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個人申請入學」審查資料之一。
.學測、指考及英聽測驗相關資訊,可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了解更詳細資料。
入學管道
一、繁星推薦
回應高中均值、均衡城鄉教育落差,減少教育機會不平等的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的平等機會,並引導學生就近入學高中。
- 適合對象
就讀高中(普通科)期間未曾轉學,並且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該「各學期學業總成績」之平均成績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通過大學校系當年度學測、術科考試、英聽測驗(可含前兩學年度內)之檢定標準。 - 成績採計
比序項目包含高中校排百分比、學測成績採計至多4 科,部分校系採計術科考試及英聽測驗。
第8類學群包含各校系甄試。 - 錄取方式
依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項目進行分發作業,各大學同一學群錄取同一高中之學生,以一名為限。
需注意的是,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得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也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未於當學年度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二、申請入學
同時具備了學生可依個人志趣選擇大學校系,以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適性選才的目的。
- 適合對象
為大學招生名額最多之管道,採計學測成績,符合大學入學資格者可申請志趣相符之大學校系,每人以申請六校系(含)為限。 - 成績採計
- 第一階段:由各校系自訂學測成績(至多採計 4 科)、術科成績、英聽測驗成績之檢定、倍率篩選。
- 第二階段:辦理指定項目甄試,可為面試、筆試或實作等,指定項目甄試與學習歷程檔案(包含備審資料)為綜合學習表現,於二階總成績計算時至少占 50 %。
- 111學年度起(108學年後入學之高中生)之甄試時間,改於高三課程結束後辦理,使高三學習更完整。
- 錄取方式
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公告正備取名單。考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甄選會將依考生之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三、分發入學
提供各校系彈性自主的招生空間,也讓考生有更多元的選擇,達到適性發展的目的。
- 適合對象
採計學測及分科測驗成績,凡公、私立高中職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須經分發會學力證明文件審查通過),皆能參加考試分發,至多可以選填 100 個志願校系。 - 成績採計
完全採計入學考試中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與術科考試的成績,由校系自訂採計考試科目組合。
採計考科數 3 ≦ 學科能力測驗(X)+ 分科測驗(Y)+術科≦ 5,其中學科能力測驗(X)≦ 4(不含術科),分科測驗(Y)≥ 1。各科以 45 級分計算,採計科目之成績可加權計算。 - 錄取方式
學生登記志願後,分發會透過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四、特殊選才
為了補強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 提升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的機會,並顧及弱勢與大學所在區域的在地學生,另設立「特殊選才」管道,由各校單獨招生。
- 適合對象
需為公、私立高中(職)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並具備下列其中一項:- 具有單一學科的能力天賦,如單科天才或單科資優等。
- 具有藝能類的才藝專長。
- 具有創新能力與思維,或卓越的領導統御能力。
- 具有特殊優良行為。
- 具有逆境向學的精神。
- 不同教育資歷。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生、持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美國大學入學考試)或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學術能力測驗)的同學等。
- 成績採計
- 由各招生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審,可採書面資料審查、經歷審查、面試、筆試、術科實作考試等,不採計統測及學測成績。
- 各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得訂定「優待加分條件」,可針對不同的教育體系、成長環境、特殊經歷、經濟弱勢以及特定身分、地區之學生,給予特別加分。 依各校簡章上之規定。
- 錄取方式
依各校簡章上之規定。
五、其他管道
為提供適才適所及發展大學特色,設立「單獨招生」管道,主要分為全校性及宗教類、藝術類、體育類學系單獨招生;設立「原住民專班」,以專班形式提供原住民學生強化原住民學生就業職能,並以文化傳承為取向,學校即部落為其內涵,提供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教育。
小知識
本頁面對象為108學年起入學,於111學年後考試之學生。109及110學年度入學考試及管道方案,請見各相關網站。
.大學入學管道詳細說明請至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相關資訊請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考試分發相關資訊請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