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實施內涵
一、以國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生為實施對象,生涯輔導之內涵包括以下五大項,實施時應依據學生生涯發展階段進行之:
(一)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
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旨在喚起學生對生涯發展歷程的瞭解與接納,使學生在父母與師長的引導下,根據個人需求與現實環境之考量,開展最有利於其發展的生涯方向。內含五項次:
1.瞭解生涯發展觀念與生涯規劃的重要性。
2.瞭解個人對生涯發展的關鍵性角色。
3.瞭解教育與工作、休閒及家庭生活的關係。
4.瞭解生涯規劃應考慮的因素與個人生涯發展(未來教育、職業及生活方式)的關係。
5.瞭解終身學習對適應未來生涯的重要性。
(二)探索與認識自我
針對自我的認識與探索,目的在提升自我覺察與生涯覺察,加強對自我的瞭解,探索個人歷經不同時期的自我變化,進而更能接納自我,掌握影響未來發展的各種情境因素,做好生涯規劃的準備。內含五項次:
1.評估自己的能力、性向、性格、興趣、價值觀等特質。
2.探索自己對各項特質的態度與接納程度。
3.瞭解影響自己未來發展的「助力與阻力」。
4.瞭解家庭、社會與經濟等外在因素對未來生涯發展可能的影響。
5.擴展生涯發展信心。
(三)認識教育與職業環境
透過協助學生於自我認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與個人特質相關之各項環境與資訊,做為生涯進路選擇之依據。內含五項次:
1.瞭解學校教育目標、課程安排、進路選擇與未來工作間的關係。
2.認識不同工作類型內容與各職業所需之能力。
3.瞭解不同職業對個人的意義及對社會的重要性。
4.瞭解升學進路與未來就業途徑及應做之準備。
5.瞭解各行業發展趨勢與未來人力供需概況。
(四)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
本項內涵目的在培養學生熟悉抉擇技巧,使其於未來面對抉擇情境時,能以理性的方法與態度做出最適切的決定,並據以擬定適切的發展計畫。內含五項次:
1.瞭解自己的生涯願景、工作價值觀與生活風格。
2.學習解決生涯問題及做決定的技巧。
3.學習整合個人能力、性向、性格及興趣做出合適的生涯決定。
4.學習根據生涯決定擬定生涯計畫並能適時有效調整。
5.學習如何與父母等重要他人討論「生涯規劃」問題。
(五)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
本項內涵目的在配合所做之生涯決定,培養生涯發展上所需之各種態度或能力,以確實執行所擬定之生涯計畫。內含五項次:
1.學習主動蒐集、評估與運用生涯資訊。
2.增進人際溝通技巧與時間掌控能力。
3.培養適切的工作倫理與工作態度。
4.熟稔就業市場資訊網與求職管道。
5.認識職場權益、義務與社會投入。
二、針對政策制度、教育人員、家長社區、資訊總平臺、及研究發展等五層面,建構環境條件的彈性與支持力,其內涵含括:
(一)政策制度
含括不同學制、多元入學管道與課程架構等政策制度之實施內涵有:
1.延後分流。
2.增加不同學制間的轉換機制。
3.暢通多元入學管道。
4.課程結構系統性的調整。
5.增加試探性課程與活動。
(二)教育人員
教育人員包含學校一般教職員與專業輔導人員。針對一般教職員(含校長、主任、組長與一般全職與兼職之教職員)之實施內涵有:
1.加強行政人員適性多元之生涯價值觀。
2.增進一般教師生涯發展教育理念、知能與融入課程教學之能力。
3.落實行政激勵與懲處系統。
針對具備專業生涯輔導知識與技能並有實務經驗的輔導專業人員,實施內涵有:
1.充實專業輔導人力。
2.提供繼續教育以提升專業能力。
3.行政資源之支持。
(三)家長社區
家長社區係指學生家長、社區互動系統(含社區資源、團體與當地居民等)以及社區大專校院與企業單位。實施內涵有:
1.加強宣導適性多元之價值觀。
2.建立適當合作與溝通機會。
3.建立獎勵制度。
(四)資訊總平臺
由官方所建構具公信力的資訊整合網路平臺之實施內涵有:
1.設置專業人員長期穩定管理。
2.即時更新升學資訊。
3.提供與整合多元生涯資訊與媒材。
4.暢通互動式聯繫管道。
5.加強宣導以提升使用率。
(五)研究發展
研究發展係指由教育部委託之正式學術研究案。實施內涵有:
1.探討與分析國內外生涯輔導工作教育現況。
2.透過研究發展符合本土需求之生涯工具(如:心理測驗)。
3.追蹤與檢討生涯輔導相關計畫之成效。
4.根據研究結果作為修正相關政策制度與計畫之依據。
陸、實施策略與工作要項
一、協助國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生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探索與認識自我、認識教育及職業環境、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以及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
策略 |
工作要項 |
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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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學生生涯發展階段,規劃並落實適當課程 |
1-1 落實國中階段之生涯發展課程 (1)定期調查各校進行生涯發展之實際授課時數,並加以檢討。 (2)督導地方政府國教輔導團研發各科融入教學示例,並透過教學網絡平臺共享教材與活動設計。 (3)督導各校各領域教學研究會落實課程融入教學。 (4)責成綜合活動課程出版商將正確進路管道和生涯輔導資訊平臺列入各版本教科書,並依年度更新。 (5)課程中加強宣導技藝教育課程。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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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落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生涯規劃課程 (1)調查各校生涯規劃課程開設情況與成效。 (2)檢視與國中階段課程之系統連貫性,避免不必要之重複,並配合青少年後期發展,加入生涯阻礙、生涯認知、專業規劃等內容。 (3)責成生涯規劃課程各版本教科用書之出版商將正確進路管道和生涯輔導資訊平臺編入教科用書,並依年度更新。 (4)課程與教學活動中強調生涯進路與未來工作間的關連性,並融入多元價值觀之案例與思辨。 |
中央機關 國教署(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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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落實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生涯規劃課程 (1)配合青少年後期的發展,加入生涯阻礙、生涯認知、熟悉生涯規劃資訊系統、進路輔導等課程。 (2)鼓勵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建構學校本位生涯規劃課程。一年級進行「探索-定向」之學生分流輔導,包括:自我探索、職業試探、測驗實施,並配合學程試探進行之。二年級進行「學術-專門」之分流輔導。三年級進行「升學-就業」之分流輔導。 (3)課程內容應含括正確進路和生涯輔導資訊平臺。 (4)鼓勵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建置生涯規劃專科教室,並落實「跨科整合、資源共享」之理念。 |
中央機關 國教署(高中職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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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落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3年)之生涯規劃課程 (1)鼓勵各校於部定必修一般科目生活領域中開設生涯規劃課程,有系統地協助學生探尋生涯方向。 (2)責成生涯規劃課程各版本教科用書之出版商將正確進路管道和生涯輔導資訊平臺編入教科用書,並依年度更新。 (3)責成各群科中心建置生涯資料庫。 (4)在優質化辦理項目內,提供生涯規劃相關經費之挹注。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j教育部技職司 國教署(高中職組) 協辦單位: 教育部學特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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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強化生涯發展教育計畫 |
2-1 強化國中階段之生涯發展教育,並持續辦理評鑑與鼓勵機制 (1)擴大生涯發展教育之補助內涵,協助各校辦理社團、體驗營隊、讀書會、相關課外活動(如:職場參觀)、職業或升學資料展示、家長座談會、過來人經驗談、生涯楷模演講等,協助生涯試探。 (2)鼓勵各校落實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以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等方式協助學生瞭解自己的興趣及性向。 (3)鼓勵各校開辦符合社區特色與學生需求之技藝教育課程。 (4)持續辦理自審與專家評鑑機制,並給予績優學校實質鼓勵。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國中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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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強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生涯發展教育,並建立評鑑與鼓勵機制 (1)鼓勵各校透過相關心理測驗、辦理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等來協助學生發展生涯選擇的能力。 (2)要求各校辦理升學資料展示,帶領學生認識大學及技職校院之學群與學系。 (3)鼓勵學生擔任社會性活動或專業相關之義工,以提升個人對社會的關懷與責任感。 (4)責成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校實習輔導處結合企業與機構等社會資源,辦理講座、實習與職場參訪等活動,引導學生深入瞭解職場現況與職場倫理。 (5)鼓勵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校發展符合社區特色與學生需求之實用技能學程。 (6)辦理各校生涯發展教育計畫遴選,在優質化辦理項目內,提供生涯發展教育相關經費之挹注。 (7)各校辦理成果列入校務評鑑考核。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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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配合生涯抉擇點,落實生涯輔導 |
3-1 落實國中階段之多元進路試探與輔導 (1)八年級辦理社區內高級中等學校參訪。 (2)九年級辦理技藝教育。 (3)研討參加技藝教育學生於免試入學時選填相關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科系之鼓勵辦法。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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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落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多元進路試探與輔導 (1)鼓勵參與大專校院或相關單位辦理之生涯規劃活動。 (2)積極宣導各大專校院之學系成長營隊,並鼓勵學生進行大專校院實地參訪與升學博覽會等活動。 (3)配合實習輔導室,協同辦理學生升學博覽與就業諮詢之相關事宜。 (4)配合多元入學,進行模擬面試。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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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畢業生之進路追蹤 |
4-1 督導建立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與資料分析 (1)每年九月進行畢業生進路調查。 (2)每年分析技藝教育課程之需求量與實際成效,並據此修改學校本位之生涯教育計畫。 (3)追蹤未升學未就業之學生動向交由教育局(處)彙整,並鼓勵學生參與青年署「少年OnLight計畫」。 |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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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督導建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之進路追蹤與資料分析 (1)每年九月進行畢業生進路調查,含升學類別與就業狀態。 (2)每年整理升學類型與原學校類科之關連性,分析學生生涯發展之需求,並據此修改學校本位之生涯教育計畫。 (3)追蹤未升學未就業之學生動向,提供給青年署參考。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高中職組、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教育部學特司 |
二、建構兼具彈性與支持力的環境條件,包括:政策制度、教育人員、家長社區、資訊總平臺、研究發展機制等,來協助生涯輔導工作之進行。
策略 |
工作要項 |
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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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加現行教育學制之彈性 |
1-1研擬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分群不分科」,使學生有充分時間進行群科試探。 1-2 研擬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以群為招生單位」之準備工作。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高中職組) 協辦單位: 國教署(國中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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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課程結構之調整與鬆綁 |
2-1 結合與調整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與高級中等學校生涯規劃課程綱要之系統性脈絡。 2-2 研擬增加高級中等學校選修課程之多元性與選擇彈性。 2-3調整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專業科目考科與升學進路結構之關連,擴大學生生涯選擇彈性。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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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充實生涯輔導專業人力 |
3-1 責成各校聘足專業輔導人力。 3-2 督促各校依專業做職務之適切安排。 3-3 將教育現場對生涯諮商與諮詢的需求列入編列輔導人力員額之考量。 3-4督責地方政府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學生生涯輔導事務。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國教署(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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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學生生涯發展階段,規劃生涯輔導教師之專業培訓範圍和認證 |
1-1 強化專業生涯規劃之專任教師對學生生涯發展階段之認知與輔導能力。 (1)提供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生涯發展階段之本土資料與專業知識。 (2)建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各階段生涯教育與輔導重點之共識。 (3)建構鼓勵機制,協助具備輔導教師資格者選修生涯輔導為第二專長。 (4)增開國中綜合活動教師生涯輔導研習與工作坊,培訓生涯發展教育之種子教師。 (5)高級中等學校生涯規劃專任教師應每3年至少接受18小時的相關知能研習。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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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學生生涯發展階段,規劃一般教師與行政人員之進修與培訓課程 |
2-1鼓勵各師資培育大學開設生涯教育相關課程。 (1)督導各師資培育大學開設生涯教育相關課程情形。 (2)將各師資培育大學授課及納入生涯教育相關課程情形納入評鑑指標內容。 |
中央機關 教育部(師培司、高教司、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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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辦理生涯輔導之分區研討會與工作坊研習。 (1)依照不同對象(如:一般教師、導師、行政人員)辦理生涯輔導知能研習。 (2)依照不同群科性質,辦理各專業科目教師生涯輔導與職涯輔導工作坊。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 教育部技職司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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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辦理教育人員年度在職繼續教育。 (1)宣導生涯教育融入課程與教育工作之重要性。 (2)配合「師資培育法」修正授權,研訂教師在職進修辦法,規範教師進修制度及內涵。 (3)辦理生涯輔導融入各學科之相關活動,建立教育人員交流管道。 (4)持續鼓勵資深教師進修。 |
主辦 中央機關: 國教署(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協辦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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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督促各大專校院提供良好生涯輔導之資訊 |
3-1 大專校院各科系應於招生簡介與主網頁上提供良好之生涯輔導之資訊。 (1)包括適合就讀者之特質。 (2)提供該專業生涯發展之進路。 3-2 大專校院各科系應於招生系統中規劃多元取才管道。 3-3 辦理競賽、觀摩、研習等相關活動,以引導向高中職提供良好生涯輔導之風氣。 |
中央機關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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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獎勵績優推動者 |
4-1實質鼓勵績優之相關教職人員。 |
中央機關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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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鼓勵家長會主動參與生涯輔導工作 |
1-1 運用親職教育研習,讓家長熟悉生涯決定的過程,以便他們能教導子女自己做決定。 (1)宣導多元價值觀。 (2)提供「行行出狀元」之成功範例。 |
學校 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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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督責各校彚整家長人力資源,成立家長志工服務隊,運用學校課程空白時段,進行職業探索活動。 (1)依家長職業與專長進行職業介紹。 (2)鼓勵家長參與生涯輔導專業培訓。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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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鼓勵家長會成立獎學金頒給技藝教育課程表現優異之學生。 |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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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動社區團體與學校互動機制,分享生涯經驗 |
2-1 鼓勵學校與社區團體結合自編社區生涯資源手冊。 (1)社區生涯資源手冊可包括社區協助生涯輔導之相關單位(如職訓中心、就業服務站等)、社區中的主要職場等。 (2)社區生涯資源手冊可包括重要產業介紹。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學校 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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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鼓勵學校因應在地文化與社區需求,訂定共同發展之機制,辦理生涯探索、生活關懷與輔導課程或活動。 (1)鼓勵學校與社區文化機構合作。 (2)鼓勵學校與社區主要產業工會或公會合作。 (3)鼓勵高職與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等結合辦理。 (4)鼓勵學校與社區人士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5)可與社教單位共同辦理學生之生涯教育活動。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學校 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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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獎勵協助校園生涯輔導工作之民間團體與企業單位 |
3-1 調查協助校園生涯輔導工作之民間團體與企業單位。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地方政府 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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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公開獎勵。 |
中央機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國中小組) 教育部學特司 地方政府 j教育局(處) k勞工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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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即時資訊,以補充課程與教材之不足 |
1-1 即時更新升學資訊。 1-2 提供互動式多元進路資訊之平臺。 1-3 提供即時就業訊息之平臺連結。 1-4 提供臺灣地區「工作世界圖」。 1-5 長期設置生涯輔導專業人員與督導處理相關諮詢。 1-6連結地方政府國教輔導團與高級中等學校生涯規劃學科與群科中心。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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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教職員分享社群 |
2-1 建立教職員專業對話之平臺。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國教署(高中職 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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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校園外系統進行之生涯輔導相關資訊 |
3-1 公告並統整其他相關系統所知會之訓練課程、活動營隊、相關計畫與資源、社會福利、相關法規等。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國教署(高中職 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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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享各校推動成果 |
4-1 各校生涯規劃教育課程活動資源分享:各校建立生涯規劃教學與活動資源網絡平臺,共享教材及活動設計。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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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連結相關網站 |
5-1 依資訊別連結官方之相關網站,如:勞委會、勞工局、青年署、職訓局等。 5-2 連結非營利之相關網站。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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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強宣導與應用 |
6-1 明文規定學生應於生涯規劃相關課程內熟悉此資訊網。 6-2 請學校周知家長網址與功能。 6-3 辦理相關活動與競賽,推廣平臺服務功能。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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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供國際間其他教育體系生涯輔導參考資料 |
7-1 網站內辦理國際間青少年聯誼互動區。 7-2 蒐集並呈現有價值的相關參考資料與網站連結。 (1)介紹國際間的重要思潮。 (2)介紹多元文化多元價值觀內涵。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青年署 行政院勞委會 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技職司 國教署(高中職 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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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討升學進路對生涯輔導工作之助益 |
必要時,辦理可供政策即時參酌之短期(以3個月為原則)委託研究,包括: 1-1 研究當前升學進路對學生生涯輔導工作之影響。 1-2 研究升學進路改革對學生生涯輔導工作之影響。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國教署(高中職 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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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涯發展相關測驗之修訂與開發 |
2-1 參考以國中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生涯發展測驗為研究主題之相關成果,研訂測驗發展與修編計畫。 (1)研訂國中與高級中等教育測驗發展計畫。 (2)修編國中與高級中等教育常用生涯發展相關測驗,並進行常模更新。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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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必要時,辦理可供政策即時參酌之短期(以3個月為原則)委託研究。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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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國青少年生涯性向發展階段之追蹤分析 |
3-1必要時,辦理可供政策即時參酌之短期(以3個月為原則)委託研究,包括: (1)分析我國青少年生涯性向發展相關因素。 (2)探討生涯發展階段之相關因素。 (3)探討不同職種之早期與晚期定向決策。 |
中央機關 主辦單位: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 協辦單位: 國教署(高中職組、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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